食品生产许可证SC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和延续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03 / 来源:新疆认证网

  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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